高企认定掌握这八个点,认定通过不再难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获得高企资格企业可以获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关补贴,可以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那么,我们想要获得高企资格,以下这8点一定要注意。
一、认定条件:自主知识产权
具体内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备查要点:
1.企业提供已经获取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其证明
2.非自主知识产权要与企业的主要产品必须有关联的,且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出具备案证明材料;
3.行业先进性说明;
4.说明知识产权对产品(服务)生产发挥了核心作用;
二、认定条件:技术领域
具体内容: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备查要点:
1.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对提高产品性能、质量、竞争力起主要作用,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企业应提供与申报书中高新技术产品表格内容相对应的的产品实物,要说明产品的主要性能、关键技术和技术创新点的产品检测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条件:科技人员比例
具体内容: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备查要点:
1.企业须提供申请认定时在职职工人员证明材料(如企业财务部分下发的工资证明、人事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人员证明等);
2.科技人员名单及其从事技术活动证明。
3.对离职的科技人员要能够给予说明。
四、认定条件:研发费用比例
具体内容: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备查要点:
1.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专账或辅助账,核算各研发项目的各支出明细科目费用,以此作为研发费用专项审计依据,以备核查;
2.明确研发费用归集边界,制定公用共用费用分摊依据原则,准确归集各项目的研发费用,特别是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仪器设备、场地、水电暖等共用公用费用的归集和个项目之间做清晰准确分摊说明;
3.要注意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企业对经过专项审计按研发项目建立的研发费用的各项支出,都要给予尽可能具体的说明,特别是对一些数额较大的原材料、仪器设备等支出费用要说明其在哪个研发项目的具体用途。要说明研发费用归集是用于项目研发过程的相关环节。
4.研发费用归集各项费用核算的比例要符合《工作指引》中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
5.企业在国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要在60%以上。
6.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五、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比例
具体内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备查要点: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企业当年总收入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前提是,对应的产品是由《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技术应用生产而获得的;
3.明确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归集分类依据,说明清晰,科学合理;
六、认定条件: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具体内容:
1.组织管理制度
2.研发机构
3.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4.人才绩效制度
备查要点:
(1)组织管理制度资料准备提供:
a研发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管理制度、办法,项目立项文件,项目验收书、验收意见;
b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申请、支出报销、核算流程管理制度;
c研发费用专账或辅助账。
(2)研发机构方面资料准备提供:
a各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或者内部研究院、研发中心、研发部门等,各级政府关于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批文,企业建立相关部门的文件,研发中心环境条件、中试车间、研发仪器设备等,列出清单附照片;
b产学研合作协议、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协议、共同申报项目合同等合作文件。
(3)成果转化建立制度资料准备提供:
a与成果转化收益关联的科研人员考核激励制度,个人或团队自主创新活动管理制度、机制、文化,员工发明创造奖励办法,以个人名义开展成果化,例如科研人员以成果入股新设公司孵化成果、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让获得收入奖励;
b开放实验室、实习基地或公司网站时的产品体验及意见反馈或者创新论坛。
(4)人才绩效制度资料准备提供:
a选派资助科研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行业技术推广培训;
b行业专家、中级职称以上、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执行结果,行业专家兼职聘用情况;
c研发部门、科研人员绩效考评制度、企业内部科技激励制度、科研奖励发放文件。
七、认定条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具体内容: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计算。
备查要点:
1.要对每个转化项目的来源、主要内容和转化对应形式(产品和样机)给予列表说明,并阐述其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有效知识产权的关系。
2.企业须提供与认定申请书中相一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关政府部门立项、与外单位开展合作或转让项目的合同或合作协议、企业内部立项决议等项目证明材料。
3.企业有关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研发人员要清楚这些科技成果项目是如何转化为产品(样机)以及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
八、认定条件:销售收入与净资产成长性和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以审计报告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必须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备查要点:
1.专项审计报告必须体现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需要通过审计给出的所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数据和内容。
2.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要符合《办法》和《工作指引》的形式规定要求的。
3. 根据审计报告数据据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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